本专业根据“基础适度、口径适中、特色突出、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从事立法、行政、司法、法律服务等法律实务工作以及法学教育、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开设国家教育部所要求的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等多门法学专业主干课程。
学制:四年。
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