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金融学(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金融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2022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具备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合作精神,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新的经济与金融发展形势,系统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和金融的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外语、数学、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在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中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金融工程学、公司金融、金融风险管理等。 专业特色:本专业根据社会需求确定人才培养模式,始终把学生能力培养贯穿专业建设,在教学上始终围绕理论与实践两条主线,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且注重专业学科间的渗透,力求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同时努力建立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基地实践“三位一体”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最终形成了一整套适应学生需要、与学校整体定位相符、具有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将来就业于国家政府机构、工商企业、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点方向进入银行、信托与担保机构、证券经营机构、保险机构、基金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相关部门,从事银行业务、保险业务、投融资业务、证券业务和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 学 位: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该项目是由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外知名高校和国际教育专家,遵循国家2010-2020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通过教育国际化,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共同研发并面向国内部分本科院校开展的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项目采取双向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学生在国内获得的部分学分被外方院校认可,同时在国外获得的学分也将被我校认可。学生在渤海大学学习期间,可自愿选择培养模式:一种为四年在渤海大学学习金融学ISEC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种为在渤海大学学习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三年前往北美、欧洲、澳洲等地合作院校完成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渤海大学承认其学分,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合作院校发放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本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应新的经济与金融发展形势,具有现代金融理论、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及数理等方面知识,具备较强的竞争意识和良好的心理素养,具有比较宽厚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掌握金融部门相关业务的基本操作技能,熟练掌握英语交际能力、具有国际交往能力、水平达到国际化水准,具备开发、设计、综合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和手段的创造性思维,具有较强的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金融业务动手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及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实践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财务会计、政治经济学、商务统计学、金融工程、金融学、财政学、商业银行经营学、保险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学、证券投资学等。 专业特色: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以培养具备金融专业能力和英语沟通能力的国际化人才作为专业特色,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将采用国际教学标准与我校教学标准相结合的教学大纲。集国际化课程、国际化师资、国际化教育资源、享受国际化教育、多元化出路于一体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就业去向: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等),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大型企业(财务部、证券部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等。 学 位: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