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07年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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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网上远程录取相适应的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材的招生管理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 2007年继续实行本科自主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150名,不占用我校向各省份安排的招生来源计划。

二、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品学兼优,身体、心理健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省级赛区一等奖者。

2、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a、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b、“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c、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a、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b、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4、高中阶段文化成绩文、理科分别位列年级前20%且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

5、高中阶段文化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具有创新、发明、文学、语言或某学科等方面特殊才能的学生。

6、高中阶段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受到地市级以上政府表彰)。

7、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优胜者”获得者。

四、报名方式

1、考生登陆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2007zs/zzzssq),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将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用A4纸张打印出来,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名;

2、下载中学推荐表,交由中学填写并单独封装;

3、考生将有关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单独封装)、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张,按获奖时间顺序装订成册)、考生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直接送交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4、各中学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人选须在本校公示(原则上省级示范性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10名,其他中学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参评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五、考核选拔

1、学校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参加复试的学生名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复试地点:湖南大学。

2、通过复试的考生,将获得我校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经考生所在中学、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送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办法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填报平行第一院校志愿),服从专业调剂,且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分+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20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成绩和我校自主选拔考核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进入我校李达实验班(理科)和本-硕连读专业。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月1日,考生可访问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已顺利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复试通知时间:2007年1月8日,考生可访问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名单与相关事项。

3、复试时间: 2007年1月12-14日。

4、复试结果通知时间:2007年1月21日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考生也可访问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560  8823067 

传    真:0731- 8823070      招生信息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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