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2018年06月28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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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科类、理科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办(含考试院、招考中心,下同)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志愿填报网(http://***)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详见《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3.关于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凡户籍所在县(市、区)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结合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没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的,一律不得填报。如果填报,即使被投档,有关院校也将作退档处理,并且不能再补投到同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报考省外院校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同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5.根据军动〔2018〕124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部分外省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

对于体检、政审、面试合格且有志报考的考生,须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时,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和专业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定向培养士官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

五、体育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要求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体育类各批次均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gkcx.jseea.cn)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志愿填报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详见《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六、艺术类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和征求志愿的填报要求

1.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或专业)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两大批次4小批(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将按此顺序公布)。

⑴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批次,下设3小批:

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系指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其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类提前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2.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 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 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录取结束后,各设置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详见《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院校志愿。

填报征求院校志愿时,考生只能按照专业考试的方式(省统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或“传统院校志愿”两者中选择其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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