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专业及名额

200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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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民族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高等学府。1964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建议和关怀下,文化部在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专业、中国音乐研究所和原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的基础上,又从全国选调了一批民族音乐专家,于当年9月21日正式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校址设在北京西城区前海西街清恭亲王府院内。“文化大革命”期间,学院被并入“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恢复建制。1987年后学院逐步迁至健翔桥畔新校区。
    学院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民族声乐、民族器乐、歌剧、钢琴、管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等专业,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和成人教育的多种办学层次。学院(含附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75人,教职工384人,其中教师223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3人。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创作、教学、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2004年学校迎来了40周年华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发来了贺信“人民需要反映生活、鼓舞人心、健康向上的音乐,民族音乐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光大,走向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音乐学院走过的不平凡的四十年是值得纪念的。”在新世纪,中国音乐学院将继续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开拓进取、再创辉煌。
 
中国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系  
专业方向
学制
招生名额
音乐学
音乐学系
音乐学
本科四年
15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本科四年
42
艺术管理系
艺术管理
本科四年
2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作曲系
作曲
本科四年
22
电子音乐制作
视唱练耳
音乐表演
声乐歌剧系
演唱(民族唱法)
本科四年
30
演唱(美声唱法)
本科四年
30
民族器乐系
中国乐器演奏
本科四年
55
钢琴(管弦)系
钢琴
本科四年
15
管弦乐器演奏
本科四年
25
指挥系
合唱指挥
本科四年
4
 
注:
1、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等乐器的考生。
2、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3、我院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演唱专业方向、音乐教育方向声乐类考生发声器官检查符合我院规定的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自本年度起,我院本科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加报名,不受理函报,不预审录音。
 
●方式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 月 10日——2006年 2 月 10 日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ccmusi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无需交费)
3.网上报名的要求:
  (1)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修改信息无效。
4.网上报名确认: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务必在我院规定的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即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否则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与报名方式二(现场报名)相同。
 
●方式二:现场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有关材料到我院(北京)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报名者(含网上报名确认者)应交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的介绍信,城市待业人员持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农村户口人员持乡政府介绍信,待安排退转军人持县(区)民政部门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写明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部分省市实行艺术类考生提前在本省市统一报名(具体要求请于报名前详细咨询当地省市招生部门),已在户口所在省市参加艺术类招生报名的考生,须交艺术考生报考证件复印件;
4、考生报名信息表(表格随简章出售或由考生在网上下载,已经参加网上报名者,如不修改填表信息,可不现场填写,如要求更改报名信息,则必须现场领表重新填写);
5、报名费和一试费100元,专业二试、三试考试费各80元;
6、考生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7、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8、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9、报考合唱指挥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合奏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10、考生所交介绍信、作品、论文等材料,不论是否录取,一律不退。
 
四、现场报名(含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日期
 
音乐学、音乐教育、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
报名时间:2月13日、2月14日(含网上报名确认)
考试时间:2月16日——2月22日
作曲、指挥、演唱、艺术管理
报名时间:2月19日、2月20日(含网上报名确认)
考试时间:2月22日——3月1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个别省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另有规定,考生按本省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规定,从 2006 年起数学成绩在录取时无论文、理科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2、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06年起我院停止招收推荐免试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6月下旬接到文化课高考成绩后,须立即将文化课高考成绩用传真或电话通知我院招生办,传真件上需注明考生在我院的专业准考证号和高考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号)。
 
七、录取
 
(一) 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 除文化课总分外我院对外语的高考成绩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1、音乐学: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
2、音乐教育: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3、艺术管理: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
4、合唱指挥: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
(三)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音乐学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加上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排队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一)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二)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三)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课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每学年人民币12000元,台湾地区学生学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住宿费1号学生公寓每学年750元,2号学生公寓每学年900元,另有留学生公寓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000元。
 
附录一:《2006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2006年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大纲》
 
 
附录一:          2006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1. 现场报名的考生(不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者)需领取、填写和提交《本科报名信息表(表一)》、《考生简明登记表(表二)》,表格也可提前到招生办网址下载。
 
2. 网上报名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如不修改报名信息,可不现场填写表格,如要求更改报名信息,则必须领表重新填写。
 
3.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 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在简章规定的日期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提前及时向当地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当地对参加全国艺术类高等学校考试的具体要求,以免延误,影响考试。
 
5.考生报考我院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报名后不得更改。
 
6.音乐表演专业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指挥及音乐学、音乐教育等方向的音乐技能考试,均在报名时抽签,报名后第二天公布专业主课考试顺序,并严格按抽签顺序进行考试,考生要提前候场,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7.特别提示:凡不按考试要求考试的考生将受到相应处理。
 
8.声歌系民族、美声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因自带钢琴伴奏原因不能按抽签次序考试者,将取消考试资格),不能使用伴奏带。
 
9.民族器乐系考生请在报名信息表“报考专业”一栏写明主修乐器名称。
 
10.音教系考生在声乐类、钢琴类、综合类三种考试方式中慎重选择一种方式参加报名考试,报名后不得更改。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11.艺术管理系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带)。
 
12.作曲系分三个专业方向报名:1.作曲;2.视唱练耳;3.电子音乐制作。三个专业方向不得兼报。
 
13.专业考试期间,我院招办将按时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生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14.进入专业二、三试的考生(演唱专业除外),均须到主楼105教室交专业考试费160元(演唱专业二三试分别收取,各80元),由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印章后方可参加专业二试或三试,填写信封二个(用于4月初接收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和8月中旬以前接收录取通知书),并在信封右上角填写我院专业准考证号。钢琴专业方向考生同时领取视奏钢琴新谱。
 
15.考生现场报名(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应领取准考证、考试日程。考生考完所有规定专业考试科目后,即可离校。我院将于4月初寄发专业考试合格或不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报名、填报志愿。8月中旬前寄发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
 
16.已在当地参加本省市艺术类招生统一报名的考生,请在我院《报名信息表(表一)》对应位置内填写当地艺术类招生报名号,报名前未参加当地艺术类报名的考生暂不填,高考文化课报名后,须立即将高考报名号传真至我院招生办(须注明本人专业准考证号)。最迟不得超过4月1日,否则将影响录取。
 
17.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接到文化课成绩后,务必于7月1日前将文化课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办(注明本人专业准考证号)。传真号码010—64879806。
 
18.我院2006年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请考生于2006年7月15日以后在网址http://10046.126.com(网址前不加W)的“公告牌”或者中国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ccmusic.edu.cn)上查看。
 
19.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请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本人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招生办。如果考生所在省市高招办负责寄送考生全部档案,则考生可不带本人档案。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它一种中外乐器;会演唱一两种中国民歌、说唱或戏曲片段,掌握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外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音乐学基础知识
 
(1)民族音乐常识
(2)中外音乐史常识
(3)命题写作
 
二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选段1首
(3)针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五线谱技能;掌握一至两种音乐表演技能(钢琴、手风琴、其他中外乐器或声乐演唱);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文艺常识,并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我院音乐教育方向分声乐、钢琴、综合三类进行考试,考生应在报名时自选其中一类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根据自选的报考类别填写一试、二试曲目各2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
 
考试
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试
声 乐
演唱歌曲2首
★美声类:中外各1首
★民声类:歌剧、民歌、创作歌曲均可
钢 琴
1. 练习曲1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 复调乐曲1首
综 合
声乐、钢琴(手风琴或其他器乐)曲目各1首
二试
声 乐
演唱歌曲2首(考试要求同一试,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钢 琴
1.大型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2.乐曲1首(中国或外国乐曲均可)
综 合
声乐、钢琴(手风琴或其他器乐)曲目各1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三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     声乐类考生参加三试后需检查发声器官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文化综合素质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
二  试
命题写作
1600字以上,时间3小时
三  试
综合素质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自选曲目2首(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2、音乐作品理解
3、综合素质考查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熟练地掌握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试
.作  曲
A.声乐作曲  B.器乐作曲
和声写作与分析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二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三试
音乐综合素质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一首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有关音乐基础知识问答。
 
 
 
视唱练耳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基本乐理修毕水平并掌握和声学的基础知识,钢琴达到车尔尼740的演奏水平;视唱练耳达到中国音乐学院分级制教学四级修毕程度。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试
作  曲
A.声乐作曲   B.器乐作曲
和声写作与分析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考试要求同作曲专业)
二试
乐理与视唱练耳
乐理与视唱练耳笔试、视唱练耳面试
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三试
音乐综合素质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一首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弹唱。
 
 
 
电子音乐制作
专业要求
 
    考生应熟练地掌握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及使用相应电脑软硬件制作、编配电子、电声音乐作品的能力。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试
作  曲
A.声乐作曲
B.编配制作:每年A、B类只考一种
(a)将提供之单声部旋律编配成为完整乐曲。
(b)模仿原声CD成品乐曲编配制作。
注:① a类试题要求不得少于四种音色;不得少于四个音轨。b类试题要求准确还原原声乐曲。
② 文件储存格式:标准midi文件 (.mid)
音序软件:cakewalk 9.0
录入设备:合成器 yamaha S 03
音源标准:XG标准     监听环境:耳机
 
和声写作与分析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考试要求同作曲专业)
二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三试
音乐综合素质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一首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音乐基础知识问答。
 
 
 
演  唱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民族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民族声乐歌曲曲目4至5首,二试与三试各演唱其中2首(曲目不得重复)。一试可从填报的曲目中任选1首演唱。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演唱歌曲
歌曲1首
二 试
演唱歌曲
歌曲2首
三 试
演唱歌曲
歌曲2首
★不得重复二试曲目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     考生参加三试后需检查发声器官
 

美声唱法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4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均可。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  试
演唱歌曲
演唱歌曲1首(自选)
二  试
演唱歌曲
1、  中国歌曲1首
2、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
★可重复一试曲目
三  试
演唱歌曲
1、  中国歌曲1首
2、  外国歌曲或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规定用原文演唱
★不得重复二试曲目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表演
朗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即兴表演(自己准备或由评委命题),舞蹈模仿

★     考生参加三试后需检查发声器官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所报考的乐器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毕业水平,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音乐表现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 试 要 求 及 内 容
一试
乐器演奏
1、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打击乐器一试要求:
考试项目: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木琴、玛琳巴琴各演奏一首
考试应不少于其中三项并中西打击乐兼顾,曲目自选
二试
乐器演奏
1、  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2分钟)
2、打击乐器专业二试要求:
大鼓与排鼓独奏曲一首或大鼓、排鼓各演奏一首;木琴(或玛琳巴琴)独奏曲一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曲目自选
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其它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三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钢  琴
 
专业要求:
 
    钢琴演奏达到中等音乐学校钢琴专业毕业水平,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 试 要 求 及 内 容
一  试
钢琴演奏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弹赋格)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二  试
钢琴演奏
1.       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3.视奏新谱:进入专业二试的考生交专业二试费时领取视奏乐谱1份,自行练习准备,在专业二试时演奏,不需背谱(专业二试曲目与视谱曲目演奏顺序可自定)
三  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管弦乐器演奏
 
考试
安排
考试
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试
小提琴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
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中提琴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大提琴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一首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低音提琴
1、音阶:三个八度音阶及琶音一条
2、练习曲一首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二试
小提琴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不同于一试)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中提琴
1、练习曲: 《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同于一试)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大提琴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低音提琴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三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合唱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有初步的和声学知识;听音、节奏感、音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良好;会演奏钢琴并达到车尔尼练习曲299的水平;有在合唱团或乐队演唱(奏)的经验。
 
考试安排
考试
科目
考 试 要 求 及 内 容
一  试
和声写作与分析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试题程度同作曲专业方向
二  试
音乐基础知识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之合唱指挥部分)
三  试
音乐综合素质
1.     钢琴:演奏复调乐曲1首
2.     双声部节奏视奏
3. 演唱(艺术歌曲)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相当于业余考级8级以上
4. 指挥一首合唱作品
 
 
 
 
附录三:
 
2006年中国音乐学院(本科)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大纲
 
一、入学考试的等级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乐理与视唱练耳的入学考试等级标准,是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设定的:凡报考演唱的考生,乐理应具有初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预备级修毕程度;报考中国乐器演奏的考生,乐理应具有初等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一级修毕程度;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制作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修毕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一级修毕程度;报考钢琴、管弦乐器演奏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修毕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二级修毕程度;报考作曲、指挥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修毕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三级修毕程度;报考视唱练耳的考生,乐理应具有修毕程度,视唱练耳须达到四级修毕程度。
    乐理与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修毕达标分数将根据每年考试情况做适度调整。
 
二、入学考试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乐理与视唱练耳的入学考试,是一种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入学考试由乐理笔试、练耳笔试和视唱面试三部分组成。各类考生视唱练耳与乐理入学考试的具体内容及其要求如下∶
 
演  唱
【乐理笔试】   
 
1.各种自然音程及大、小、增、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原转位的识别与构成。
2.各类西洋大小调式以及五声调式音阶的识别与构成。
3.各类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变换拍子的识别,以及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各种正确的记谱法、简单的移调方法以及常用音乐记号、术语的掌握。
 
【练耳笔试】
 
1.听辨自然音程(旋律与和声大小七度音程及三全音除外,标出音程名称,不写音高)。
2.听辨大小三和弦原位和第一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不写音高)。
3.听辨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宫、羽)调式音阶(标出调式名称,不写音高)。     
4.2/4、3/4拍子中,含均分节奏、常用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含休止符)及其组合的节奏曲例听写(4-6小节)。
5.无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调、自然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羽)调式的单声部曲调
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无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羽)调式,以及含常用附点、切分节奏及其组合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力)。
 
 
中国乐器演奏
【乐理笔试】
 
1.各种自然音程及大、小、增、减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原转位的识别与构成。
2.各类西洋大小调式以及五声调式音阶的识别与构成。
3.各类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变换拍子的识别,以及常用单拍子、复拍子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各种正确的记谱法、简单的移调方法以及常用音乐记号、术语的掌握。
 
【练耳笔试】
 
1.听辨自然音程(标出音程名称,不写音高)。
2.听辨大小三和弦原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不写音高)。
3.听辨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音阶(标出调式名称,不写音高)。     
4.2/4、3/4、4/4拍子中,含均分节奏、常用附点、切分节奏(含休止符)及其组合的节奏曲例听写(4-6小节)。
5.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调式,以及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组合(含休止符)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音乐学、音乐教育、电子音乐制作
【乐理笔试】
 
1.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3.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4.各种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5.各类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6.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7.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8.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9.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练耳笔试】   
 
1.听辨自然音程(标出音程名称,不写音高)。
2.听辨大小三和弦原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不写音高)。
3.听辨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音阶(标出调式名称,不写音高)。     
4.2/4、3/4、4/4拍子中,含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组合(含休止符)的节奏曲例听写(4-6小节)。
5.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五声(宫、商、角、徴、羽)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以及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含休止符)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钢琴、管弦乐器演奏
【乐理笔试】
 
1.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3.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4.各种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5.各类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6.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7.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8.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9.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练耳笔试】  
 
1.听写自然音程(标出音程名称,并写出音程的音高)。
2.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标出单个和弦名称,并写出和弦的音高)。
3.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调式音阶(写出调式音阶的调号、音高,并标出调式名称)。
4.2/4、3/4、4/4、3/8拍子中,含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三连音等节奏组合(含休止符)的节奏曲例听写(6-8小节)。
5.一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2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两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以及均分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三连音等节奏组合(含休止符)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作曲、指挥
【乐理笔试】   
 
1.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3.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4.各种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5.各类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6.各类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7.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8.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9.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练耳笔试】
 
1.听写自然音程(写出音程的音高,并标出音程名称)。
2.听写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大小七和弦以及小七和弦原转位(写出单个和弦的音高,并标出和弦名称)。
3.听写三个升、降号调以内,自然大小调音阶、和声与旋律小调音阶、五声性七声(清乐、雅乐、燕乐)调式音阶(写出调式音阶的调号、音高,并标出调式名称)。     
4.听写三个升、降号调以内,含正副三和弦、属七和弦、大调II级下属七和弦原转位(7--9个和弦以内)的和弦连接(写出音高与和弦标记)。
5.2/4、3/4、4/4、3/8、6/8拍子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等节奏(含休止符)以及少量连线组合的节奏曲例听写(6-8小节)。      
6.三个升、降号调内的各调式中,含简单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平行大小调的单声部曲调听写(8—16小节)。
7.三个升、降号调内,含自然大调、和声与旋律小调、五声调式的二声部曲调听写(6-8小节)。
 
【视唱面试】
 
    看谱即唱三个升、降号调以内各调式中,含简单的变化辅助音、变化经过音以及平行大小调,并含附点、切分、三连音等节奏(含休止符)以及少量连线节奏组合的的单声部视唱曲例两首。(要求调性稳定,划拍或击拍协调,音准、节奏正确,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视唱练耳
 
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基本乐理修毕水平并掌握和声学的基础知识,钢琴达到车尔尼
740的演奏水平;视唱练耳达到中国音乐学院分级制教学四级修毕程度。
一试:
1.作曲:①声乐作曲   ②器乐作曲
2.和声写作与分析(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二试:
1.乐理笔试:
①音、音高与十二平均律等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②音符以及时值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应用。
③节奏与节拍的基本概念,各种节拍的识别以及音值组合法则的应用。
④各种音程,和弦的理解、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音程,和弦及其解决。
⑤各类西洋大小调式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⑥中国五声、七声调式音阶的结构、调号以及调式分析。
⑦各类调式变音以及调的交替与转换手法的理解、识别与分析。
⑧各种移调方法的掌握。
⑨各种常用装饰音、演奏法记号以及音乐术语的熟练掌握。
2.练耳笔试:
①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含增二、减七、增五、减四度音程及其解决)。
②单声部节奏(含各种连线节奏、连音节奏,简单的变换拍子)。
③单个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转位)。
④和弦连接,写出音高,标明其和声功能(含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的原转位,七至九个和弦)。
⑤听辨曲例,标明其功能与调性。(含四声部正副三和弦的原转位,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的原转位)。
⑥单声部旋律(含各种变化音及近关系转调,十六小节左右)。
⑦二声部旋律(含各种变化音的运用,十二小节左右的和声性二声部)。
3.视唱练耳面试
①节奏模仿(含各种连线节奏、连音节奏及其组合)。
②旋律模唱(含各种变化音及近关系转调)。
③构唱与听辨和弦(含属七、下属七、导七和弦的原转位)。
④新谱视唱两首(含各种跳进变化音的运用,近关系转调)。
⑤演唱民间音乐2首,民歌、戏曲、说唱任选(考生需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
⑥ 钢琴视奏与即兴伴奏。
三试:音乐综合素质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一首。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
3.民间音乐演唱、钢琴即兴弹唱。
 
乐理考试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程》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音乐大系·音乐卷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编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考试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视唱练耳教研室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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