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14年省外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4年01月07日 来源: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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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名单公布

合格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我校将于2014年3月份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原则

1. 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 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安徽省的舞蹈考生根据安徽省对舞蹈考生的要求,不再要求通过安徽音乐类统考。

3. 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科加副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考生中,主科为声乐或西洋乐器的可报考。按校考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高收费项目,请考生酌情报考。

5. 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0371-67767105(咨询电话)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邮编:450001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大音乐学院网页:http://www4.zzu.edu.cn/music/

招生办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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