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4年01月06日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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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4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4年4月1日起

2、查询网址:zsb.ccit.edu.cn

3、合格证发放办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寄发《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报考条件

1、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

2、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美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签发的《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的规定,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七、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考生采用吉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4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九、2012年、2013年各省录取情况

序号 省份 2012年录取情况 2013年录取情况
录取人数 综合分最低分 录取人数 综合分最低分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1 吉林 4 470.000 511.000 4 486.400 500.200
2 辽宁 15 未招生 233.980 16 260.000 246.200
3 黑龙江 10 212.002 211.398 10 253.800 212.200
4 江苏 17 187.802 16 181.800
5 安徽 20 238.598 241.998 22 234.400
6 山东 30 229.400 232.598 30 235.600 246.200
7 河北 30 257.402 241.802 30 244.002
8 山西 19 235.202 237.000 20 225.200

十、招生省份及考试时间、地点

序号 省份 报名和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2014年
考试时间
2014年
1 江苏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2月13日-14日 2月15日
2 山东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2月14日-15日 2月17日
3 安徽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2月14日-15日 2月16日
4 辽宁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2月16日-17日 2月19日
5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1月23日-24日 1月25日
6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2月18日-19日 2月21日
7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2月15日-16日 2月18日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1、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与设计学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网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4、邮编:130012

5、电子邮箱:ccitzsb@cc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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