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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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及考试相关内容
1、美术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当年度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考试内容(考生自备画具)
(1)素描(满分200分,时间180分钟):默写。
(2)色彩(满分200分,时间180分钟):默写。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 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视觉传达设计 | 85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按照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普通艺术类 |
环境设计 | 85 | |||||
摄影 | 50 | |||||
动画 | 5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9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 | 16000 |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 | |||
环境设计 | 13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40 | |||||
摄影摄像技术 | 140 | 三年制专科 | 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合格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13000 |
2、表演类
我校表演专业分为“服装表演与营销”和“空中乘务”两个模块培养。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营销模块)的学生入校后在服装学院就读,该模块男女生兼收,男生不超过该专业模块招生计划的20%;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模块)的学生入校后在经济管理学院就读,该模块男女生兼收,男生不超过该专业模块招生计划的40%。新生进校后,根据不同模块报考条件要求,结合考生志愿,分模块教学和管理。
(一)、报考条件
(1)报考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营销模块)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以上;报考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模块)的考生,女生身高1.62米-1.74米,男生身高1.73米-1.85米。
(2)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二)、考试内容
(1)形体观测(满分150分):要求赤脚,穿泳装,测量形体、做规定动作观察形体。
(2)台步表演(满分100分):要求女生穿高跟鞋,男女生均着生活装,按要求行走。
(3)中文口试(满分50分):现场抽题,按照指定材料回答问题(限时1分钟)。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要求自备音乐、道具和服装,进行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
艺术体操任选一项,限时3分钟)。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 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表演 | 30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文化成绩过线后,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服装表演与营销模块 |
表演 | 60 | 空中乘务模块 |
3、播音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当年度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
(二)、考试内容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限时1分钟)。
(2)指定新闻稿件播读(1分钟左右)。
(3)主持人话题或材料评述(现场抽取材料,形成完整的口语表达,2分钟左右)。
(4)才艺展示:非语言类才艺表演(限时1分钟)。
(三)、评分标准(根据考生表现评定总分,不计小项分)
(1)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满分100分。
(2)语言表达:满分100分。
(3)思维反应:满分100分。
(4)形象气质与才艺:满分100分。
(四)、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按照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4、编导类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考试内容(笔试,时间180分钟)
(1)编创能力考查(满分200分):根据所给材料编创故事。
(2)影视作品分析(满分200分):根据所提供的影视作品片段进行评析。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 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广播电视编导 | 90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按照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三、计划编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四、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等事宜
我校将于2014年4月10日后,在招生工作网(http://zsc.zut.edu.cn)上公布考试成绩及各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对各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五、其他说明
1、河南省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校考。报考我校美术、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相应的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河南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模特空乘类省统考成绩。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没有组织专业统考的省(市、区)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校考。湖南省的美术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湖南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3、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江西省考生,需通过江西省的戏剧表演省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校考。
4、报考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根据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6、根据我校摄影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该专业按照美术类招生。
7、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的标准执行。
8、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按规定退回原籍。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6。
9、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10、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最终批准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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