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18日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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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点设置

(1)初试安排

序号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初试结果
网上查询时间
1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2月8-9日 2月10-11日 2月14日以后
2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报名地点: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2月12-13日 2月14-15日 2月17日以后
3 天津师范大学
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
宾水西道393号)
播音与主持艺术 网上报名交费:
1月23日-2月17日
2月20-21日 2月21日19:00
舞蹈学、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网上报名交费:
1月23日-2月24日
2月27日 2月27日19:00
声乐主科、键盘主科、
键盘表演、器乐表演、
声乐表演、表演
网上报名交费:
1月23日-2月24日
2月28日 2月28日19:00

(2)复试安排

复试一律在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进行,凡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不得擅自更改。各专业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专业(或方向) 网上交费
截止时间
复试时间
播音与主持艺术 2月22日中午12:00 2月23-24日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2月28日中午12:00 3月1日
舞蹈学 2月28日中午12:00 3月1-2日
表演 3月1日中午12:00 3月2-3日
声乐主科、键盘主科、
键盘表演、器乐表演、声乐表演
3月1日中午12:00 资格测试:
笔试(乐理、听写)3月2日8:30-10:30
面试(视唱)3月2日13:30-15:30
专业面试:3月3-4日

3.录取原则

根据面试类专业(或方向)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按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达到400分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外的其他面试类专业(或方向):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专业校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五、笔试类专业(或方向)

笔试类专业(或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或方向)。

1.招生计划及考试内容

专业
(或方向)
总计划 校考计划
()
考试内容 所属学院 备注
音乐学
(音乐文学)
40 25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基础乐理(45%)   2.中外音乐史(40%)
3.命题写作(15%)
音乐与
影视学院
详见注意事项①③
戏剧影视文学 150 90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影视常识,戏剧常识,文、史、哲常识(40%) 
2.命题故事(20%)  
3.命题小品(20%) 
4.影片评论(20%,提供片名,默评)
摄影 60 40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考试内容为:
1.文学艺术常识(30%,以中学教材涉及内容为主)
2.摄影基础知识(40%)
3.摄影作品分析(30%)
新闻传播
学院
 
详见注意事项①②③
广播电视编导 100 60 笔试,时间为180分钟(不含电视节目播放时间),
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文艺、影视常识(15%)   2.论述(20%)
3.命题创作(30%)         4.电视节目分析(35%)
详见注意事项①③
注意事项:①  以上笔试类专业(或方向)学费均为15000元/生.年。
②   摄影专业新生入学后需自备摄影、摄像器材。
③   笔试类专业(或方向)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2.考点设置

序号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2月8-9日 2月11日
2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报名地点: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统一安排)
2月12-13日 2月15日
3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网上报名交费:
1月23日-2月17日
2月23日

3.录取原则

笔试类专业(或方向):在取得校考(省级统考或联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天津籍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通知书将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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