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18日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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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26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205 舞蹈学 30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303 电影学 30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1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24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5T 书法学 11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16 艺术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2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网上报名: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2月9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2月9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书法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两个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2月9日,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2014年2月12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专业兼报:

考生在选择考试时间段不冲突的前提下,报考电影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的考生可兼报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其他专业考生均不得兼报各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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