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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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科类 | 学历 | 学制 | 招生地区 |
130202 |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 26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面向全国招生 |
130205 | 舞蹈学 | 30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面向全国招生 |
130303 | 电影学 | 30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面向全国招生 |
130401 |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 | 24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面向全国招生 |
130405T | 书法学 | 11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面向全国招生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 | 16 | 艺术文理 | 本科 | 四年 | 面向全国招生 |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2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网上报名: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2月9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2月9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书法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两个招生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2月9日,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电影学专业报考者无需自选初试时间段,2014年2月12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4.专业兼报:
考生在选择考试时间段不冲突的前提下,报考电影学、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的考生可兼报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其他专业考生均不得兼报各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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