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上海)招考办法

2012年12月10日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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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学校组织专业考试和加考专业考试内容

  (一)学校加考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考试(加试)科目

  

表演

市表演类专业统考

1、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

2、女生一律不化妆、不穿裙装

 

学校加试:

1、表演(即兴表演)   2、朗诵(指定)

3、演唱(自备歌曲)   4、形体(即兴舞蹈、形体模仿)

5、面试、试镜(录像)

录音艺术

市统考:器乐(除打击乐)、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

市统考基础上,学校按市统考成绩划定复试资格线。

学校加试:音响听辨

②按照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二)学校组织专业考试专业 

专业名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舞蹈学

基训、模仿

基训、舞蹈表演(一个成品舞蹈,并自带伴奏带)、模仿节奏

 

摄影

摄影基础知识  ②摄影技巧测试(命题拍摄、静物拍摄)

学校提供数码相机

绘画(书画)

书法临摹   ②书法创作    ③国画创作

 

播音与

主持艺术

1、朗诵(自备寓言、散文或故事)

2、演唱(自备歌曲)

3、才艺展示(自选)

1、  即兴稿件朗读

2、即兴话题讲述

或看图说话

任选其一)

1、命题散文写作(笔试)

2、指定稿件复述

3、现场问答

4、辩论

5、镜试

1、考生一律穿平底鞋参加考试;女生一律不化妆、不穿裙装

2、“英语特长生”,需在第二次复试中准备英语口语项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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