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5年01月20日 来源:陕西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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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体育 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体科字〔2024〕256号) 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 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1958 年,为解决陕南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急需人才,汉中大学成立,1978年更 名为汉中师范学院;1965年,适应三线建设战略需要,北京大学汉中分校 在汉中设立,1978年北大分校撤离后,在原址建立陕西工学院;2001年, 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 授予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理工学院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 2019 年学校在陕西省内实现一批次本科招生。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8.23万平方米,校舍建设总 面积68.39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学院、3个本科书院和1个教学实验实 训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60个本科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 2.2 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科建 设为龙头,持续强化学科特色建设;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不断提升科 技服务能力;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持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开 放办学”理念,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坚持融合发展理念,服务社会发 展成果丰硕。

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筑牢事业发展政治保障。深入推进党史 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制度化,将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 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 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以教师教育和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 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体育学院概况

体育学院的前身是汉中师范学院体育系,至今已有49年的办学历史。 先后为国家培养了体育师资、教练员、体育管理人才5000余人,历届毕 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肯定和好评。现具有体育硕士、学科教学(体育)教 育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体育学院现有体育教育(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运动训练和社会体 育指导与管理三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业学生1206人;专任教师40人,其 中教授、副教授1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5%;具有博士、硕士 学位的教师共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5%。国家级、国家一级裁判员 25 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师德标兵1人,省级国培专家3人。现有 硕士研究生导师24人。

体育学院设有体育人文社科教研室、运动人体科学教研室、体操游泳 教研室、民族传统体育教研室、篮排足教研室、小球及田径教研室、人体 科学实验中心、体育学科研究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竞训中心、 继续教育与社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等机构。拥有标准塑 胶田径场、游泳池、网球馆、健身馆、综合体育训练馆等现代化的体育场 馆,体育教学训练设施设备完善。

体育学院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一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确立了“全过程、多维度、重改革、强应用、创一流”的人 才培养思路,构建了“教学、训练、科研、实践、创新”五位一体的人才 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学院建立了15 个稳定的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组建了18支竞技体育训练代表队。近三年, 参加省级以上比赛取得各类奖项达300余项。二是加强体育科学研究和文 化传承工作,成立了六个体育科学研究中心,给教师搭建了良好的科研平 台。近几年,累计出版教材、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承 担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厅局级科研项目100余项。三 是大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近年来,体育学院充分利用体育资源,结合实 践教学,开展对外培训、承接比赛、对外表演等社会服务工作,赢得了很 好的社会反响。目前,体育学院已成为陕南体育人才培养、体育科学研究、 体育文化交流和体育社会服务的中心。

三、运动训练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陕西,面向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 面发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掌握专项运动 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运动训 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工作的高 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 学、运动心理学、运动选材学、专项理论与实践、田径、体操、武术、游 泳。

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可在3-6 年内完成学业,可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普通中等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系统、企事业、社区等单位,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健身 指导、体育管理等工作。

学费标准:学费为每生每年人民币5000元。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新文件为准。

四、招生项目及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拟招生150人,各项目拟招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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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

1.符合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考 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规定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不 在兴奋剂违规禁赛期内。2025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5年 1 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 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 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 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不得跨项目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5.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 “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 并报名。 注册时间: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6.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 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 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生报名信息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 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 求组织实施。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 150 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生于2025 年3月29、30日按时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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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 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 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 标准(2025版)》评分。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至5月12日。

七、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 于4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文化 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 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 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 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 保留法。

3.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 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项目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同一项目综合分相 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考 试中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若某项目第二志愿考生仍无法满足计划,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原则 如下:

(1)拟增加招生计划的项目,其拟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必 须高于该项目已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最低分。

(2)拟增加计划项目的顺序为本章程中公布的《陕西理工大学2025 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及计划表》中的项目顺序,逐项增加1个计划, 循环增加,额满为止。

(3)在调整计划过程中,若某项目不满足第(1)条原则,该项目不 再增加计划;若所有项目均不满足第(1)条原则,本年度我校运动训练 专业招生录取结束。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 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信息公开

考生报名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结 果为准。考生须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以便了解考试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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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以“陕西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有关省级考试机构网 站公示结果为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 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 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 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 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信访电话:0916-2641591

邮箱:jiw@snut.edu.cn

联系部门:陕西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 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6-2641900

传 真:0916-2641884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邮 编:723001

招生网址:https://zsjyw.snut.edu.cn/zsw/index.htm

电子邮箱:zsb@sn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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