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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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0年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均可报名。
2、凡本年度在任何一所高校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不得报名考试;即使在我校报名考试成功,一经查实,也将会被我校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l 报名办法与程序
1、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等远程报名方式;考生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不接受跨省报名;报名现场不收报考作品。
2、根据各省考点的操作方式不同(有的省份不能提供考生的电子报名信息),决定是否需要填写纸质登记表。登记表中“报考专业”一栏不用填报专业,考生报考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考生必须交验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考生所在省考试院核发的“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联考证)”。
4、缴纳考务费。
5、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备用(视各省情况而定)。
6、核对并确认信息,领取我校专业基础考试准考证。
l 考试
1、考生依据所在省份的统一规定,决定自己是否应该参加并通过美术类专业省级联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3、考生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4、我校艺术类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下表:
省份 |
报名与考试详细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报名:武昌沙湖,考试:汉口杨汊湖) |
3月2-3日 |
3月16日 |
待签确认书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两里半) |
3月5-6日 |
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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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3月2-3日 |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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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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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1月21-22日 |
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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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3月14-15日 |
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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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1月23-24日 |
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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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山路32号)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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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
5、考试科目与时间统一安排为:素描(上午)、色彩(下午),时长均为180分钟。
l 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合格证将按照我校在各省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
2、合格证不区分专业,各专业通用。考生填报的专业以高考电子档案上的志愿信息为准。
3、对外省考生,直接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发放合格证;
对湖北考生,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排序发放合格证。
4、对所有省份考生,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还必须达到以下全部条件:
①我校专业基础考试的单科满分为100分,考生的专业校考两科成绩不能同时低于60分,单科成绩不能低于50分;
②对于考生所在省份举行有省级美术联考的,将依据该省的统一规定,决定考生是否首先需要获得省级联考合格证。
l 正式录取
1、我校的正式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我校录取的考生应获得由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并填报我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投档录取;对于个别省份规定必须分开投档的,如果某一科类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将该科类的空余计划转至另一科类录取第一志愿生源,如仍不足才考虑非一志愿生源。
3、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总分”进行排序,结合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①对外省考生:综合总分=专业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②对湖北考生:综合总分=专业综合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4、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5、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依此比例类推。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发合格证时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名)、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6、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8、对于各种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l 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期间,往返路费和食宿均自理。
2、除试卷外,请自备考试用具、画具、水粉颜料等。
3、考试中不得使用“定画液”。
4、由于评卷、登分、统分工作任务繁重,我校恕不接待电话查分。所有考生将于4月7日前后可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我校将对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5、新生入学时,须凭专业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及录取通知书报到。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问题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入学资格。
l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81
咨询电话:(027)86560899 自动传真:(027)68864288
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学校纪检监察处)
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
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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