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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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报志愿
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5个批次。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志愿在高考结束之后的6月9日至13日填报,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在高考分数公布之后的7月4日至6日填报。除提前批次外,其余各批次在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
所有志愿均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招生考试特刊》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网上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完成志愿填报工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说明和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
提前批次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表态栏,其他批次不设此栏。
体育、艺术类考生填报体育、艺术类志愿,必须填写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专科院校”栏内。不得在提前批次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无效。从第一批本科开始,艺术(文)考生可填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填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填报其他科类志愿。
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只在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4个批次进行,先分批次按照考生录取前填报的志愿录取,然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同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市、县(区)招办要做好查询服务工作,保证每位考生可以及时准确了解到录取的相关信息。
征集志愿中一批本科和二批本科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表态栏,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不设此栏。
考生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必须到报名点领取“志愿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后,方为完成填报志愿全部程序。
报名点或县(区)招办必须通过网络按时、准确、全面地上报考生确认的志愿信息,以使其生效。“志愿信息确认单”要留存备查。
六、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包括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绩、志愿、诚信记录等内容,由省招办建立。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包括中学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纸介质档案的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招办〔2002〕1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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