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说明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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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前的准备

  1、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进行网上支付前请务必做好准备。

  2、考生使用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信易支付”平台(“首信易支付”使用帮助)专为高招开通的银行卡种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应根据情况选择现有银行卡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请参见各网上银行开通方式),或选择相关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存入报名考试费,存入金额一定要大于报名考试费,而且至少多出10元,以免造成支付失败。

  为了更好的完成报名考试费的网上支付,“首信易支付”平台建议大家使用以下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

  银行卡列表:

  [1]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全国);牡丹灵通储蓄卡(全国)

  [2]招商银行:一卡通(全国);信用卡(全国)

  [3]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准贷记卡(全国);龙卡储蓄卡(全国)

  [4]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准贷记卡(全国);金穗储蓄卡(全国)

  [5]北京银行:京卡(北京)

  [6]深圳发展银行:发展信用卡(全国);发展借记卡(全国)

  [7]兴业银行:兴业储蓄卡(全国)

  [8]广东发展银行:广发信用卡(全国);理财通卡(全国)

  [9]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全国);民生信用卡(全国)

  [10]华夏银行:华夏储蓄卡(全国)

  [11]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全国);太平洋借记卡(全国)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浦发借记卡(全国);浦发信用卡(全国)

  [13]中国邮政:银联储蓄卡(全国);网汇通(全国)

  [14]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凤凰借记卡(北京)

  [15]中国光大银行:银联阳光借记卡/信用卡(全国)

    [16]工商银行电话银行:工商银行卡(全国)

    [17]招商银行电话银行:招商银行卡(全国)

    [18]民生银行电话银行:民生银行卡(全国)

  3、考生在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一定先阅读各银行卡使用说明,必要时一边对照说明一边进行操作,如果有疑惑及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首信易支付客服。

  二、网上支付

  1、网上支付相对大多数考生来说都比较陌生,请在支付过程中,随时注意并记录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勤于查看使用说明。

  2、请使用IE浏览器,不要使用其它浏览器,以免因系统不兼容导致无法正常支付。 IE浏览器应为6.0版本,有些银行系统不兼容IE7.0浏览器。

  3、登录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在提交完基本信息和履历信息后,进入网上交费页面,确认自己的报名考试费金额,并按系统提示选择与自己的银行卡相对应的银行和相应卡种,点击“网上支付”并按银行要求进行支付。

  4、支付时如果进行到某一步骤出现异常,严禁使用刷新和IE浏览器“返回”健,而应返回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第二条第(3)点的步骤,重新生成新的订单号后进行支付,否则系统会一直报错。

  5、如果重复支付几次提示的错误一样,可能由于IE缓存造成,可以在IE的工具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点击并操作“删除cookies”和“删除文件”的按钮后再重新支付。

  6、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系统速度慢,请考生能够做到冷静,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如果页面无法显示,可尝试刷新。

  7、务必关闭“3721上网助手”等类似工具,否则很可能会在交费成功后屏蔽掉弹出的交费成功页面。如使用Windows XP操作系统,请关闭操作系统自带的弹出窗口拦截工具。

  8、报名期间,由于报考数量巨大,请尽量提前做好准备,提前报名,以免造成报名末期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三、支付查询

  1、如果要向首信易支付问询支付结果,一定提供注册号或银行支付订单号,否则将无法查询。

  2、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失败或成功,考生最好能通过登录网上银行、电话、ATM、柜台等各种方式查询账户内余额,如果报名考试费已经支出,就不必着急了,可致电首信易支付查询处理。只要报名表上交费状态显示已交费即可。

  3、如果发现支付未成功,则需要重新支付。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

  2、报名参加美术统考的考生网上支付的费用包含高考报名考试费和美术统考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和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是否参加美术统考的信息不能更改。

  五、关于退费

  1、已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不退费。

  2、已在网上交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退费:

  [1]未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

  [2]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

  [3]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注册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退费原则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负责解释。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最迟将于2009年1月20日前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首信易支付联系。

  电话:(010)82020260,96102(24小时普通市话)

     (010)82652626–6576,6502,6639,6613,6612(早9点-晚9点)

    提示:可直接在网上自助注册的银行卡及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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