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三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

2014年04月23日 来源: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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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

经过一个时期发展,尤其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初具规模、布局更加合理,学科专业结构逐步优化,进入快速、平稳和高质量发展阶段。截止目前,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930个;由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049个,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计1979个。从办学层次来看,除义务教育和军事、警察、政治、宗教外,涉及其他各个办学层次;从办学规模来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总数约55万人,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约45万人,占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的1.4%。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

(一)主要特点

一是从高校情况来看,初具规模发展平稳。目前,全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高校有577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21%。“985工程”、“211工程”高水平大学79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16%。普通本科和高职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有498所,举办项目占项目总数的84%,这些院校通过合作办学提升实力的积极性高,已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主力。

二是从学科专业来看,结构逐步优化。重点支持高校在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初步改变了以往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局面。从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来看,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涉及11个学科,举办项目最多的是工学,占37%;而法学、文学、历史学项目所占比例均在2%以下,没有出现过度扎堆、比例失调和敏感专业等问题。此外,着力支持高校在大气科学、灾害护理学、生态学(自然资源保护)、给水排水工程、职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义肢矫形学、文化遗产保护、互动创意等新兴和前沿交叉学科开展合作办学,填补了国内学科的空白,培养了一批青年骨干教师。

三是从区域分布来看,布局逐渐合理。对中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给予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中西部省份举办了257个项目,占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举办项目总数的44%。除西藏、青海、宁夏3省份外,内地其余省份均有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推动东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基础比较好的高校举办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是从资源引进来看,力度不断加强。指导高校做好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引进与有效利用,加强能力建设,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如上海纽约大学,不仅引进数学、数字媒体等美国纽约大学多个优势课程,还合作开发出新专业课程,编写了新教材。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结合中外双方学科特色,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法律专门人才,为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探索中外合作培养“中西贯通的法律人才”摸索出了宝贵的办学经验。

五是从德育工作来看,更富特色和成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和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结合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特点切实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成效显著。宁波诺丁汉大学等中外合作大学坚持设立党委,坚持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实现了的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有的高校还建立海外党组织,实现了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留学海外的党建工作与国内一致,培养同步。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2011届毕业生王川阳同学毕业后,为报效祖国应征入伍,在军中比武拿到多项第一,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在绿色军营实现着自己的中国梦。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就此播出了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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