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2007年07月17日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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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属于艺术类院校。2007年3月份进行了专业招生考试,并确定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涉及32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港澳地区),本科、高职生合计1630人。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3 月份的专业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59.53分后,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6.02分后,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故事片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28分,理科531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86分、理科47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4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7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6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06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9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4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1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3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6月份全国高考后,我院结合3 月份的专业成绩和考生的高考成绩,根据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对本科进行了拟录取。我院本科录取原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电影剧作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59.53分后,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文化与传播方向)总分按考生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考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公式如下: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课成绩 ÷ 750×100×0.4+考生专业课成绩(百分制)×0.6]。达到综合成绩文科、理科均为66.02分后,择优录取。
3、导演专业(故事片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0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4、表演专业 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摄影专业(电影摄影方向)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文科528分,理科531分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文科486分、理科478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8、录音艺术专业(影视音乐录音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291分、理科286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电影美术设计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45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0、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特技方向)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广告导演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新媒体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3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57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6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男生文科、理科均406分,女生文科、理科均为496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影视媒体理论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6、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49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7、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5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8、动画专业(动画艺术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61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9、动画专业(电脑动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430分后,按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动画专业(漫画方向)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科、理科均为37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本科考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文化课所有科目的考试,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我院录取考生,依据各省报送考生所填报志愿为准。由于考生误报、漏报志愿等原因,造成无法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