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及新闻线索专项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8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宣传 ,推广各地各高校促进 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好做法好经验,教育部拟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省份、高校、就业工作人员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同时择优编发《教育部简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工作情况》。现就我省高校经验及新闻线索专项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1年5月26日12:00截止

二、典型工作经验

1. 内容:各高校在促进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开放性的经验做法,如在就业渠道拓展、指导服务、困难帮扶、投入保障等某一方面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有数据,有举措。

2. 格式:包括标题、单位、亮点概括、正文、联系人信息,其中亮点概括 200字以内,正文内容不超 过1500字。(见附件1)

三、典型人物线索

1. 内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特别是毕业班辅导员典型线索;到基层、到西部、到重点领域就业创业或参军入伍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典型线索,也可以是毕业8年内在上述地区、领域就业且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毕业生。

2. 格式: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亮点概括、联系人信息,其中亮点概括200字以内。(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认真总结,积极申报,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工作典型和人物线索要有代表性、示范性,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请各高校于5月2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404064734@qq.com,邮件主题以 “××就业工作典型材料”命名。报送材料格式不规范的不予采纳。

联系人:黄景鹏 电话:029-88668859

附件:1. 工作典型经验参考格式

2. 典型人物线索参考格式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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