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学发〔2017〕3号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等精神,按照全国和全市教育工作会等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厘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
2017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四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和孙政才书记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深入挖掘开发新兴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深入推进创新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指导服务能力;加强精准指导,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反馈调控机制,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确保实现毕业生就业率和创业率双提高,就业创业局势基本稳定,就业、创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
二、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一)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高校要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落实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的要求,完善细化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弹性学制管理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政策,支持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积极搭建实习实训平台,着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充分发挥好创业指导专家库队伍作用,组建创业导师团队,加强对创业学生的分类指导,举办送创业培训进远郊高校等活动。加强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改编创业教材,组织编写大学生创业典型案例集(第二集),制作创业教案、课件,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教学水平。
(二)加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完成全市第四批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鼓励高校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推动大学科技园、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资源进一步面向全体学生开放。联合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做好大学生微企梦花园和大学生创业实践孵化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营服务工作,为创新创业培训、项目孵化与转化提供条件。积极做好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推荐申报和迎检工作。
(三)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举办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组织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互联网+”大赛。实施大学生创业项目帮扶计划,通过项目巡回路演方式选拔50个左右优秀项目加强实践孵化,安排导师跟踪指导帮扶。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丰富学生创业体验,提升创业能力。积极搭建创业实习实训平台,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优先向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转移高校科研成果,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四)提升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络体系,优化升级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根据大学生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需求,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解读、项目对接和培训实训指导服务。要落实好创业便利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等优惠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对创业政策的宣传,继续开展送创业政策及咨询服务进高校活动,编印《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100问》,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加大创业项目资金投入,通过政府支持、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
三、积极拓宽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更好就业
(一)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加强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观念,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到基层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落实好到县以下基层就业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二)引导毕业生到重点产业行业就业。各高校要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建设发展需要,围绕我市“6+1”支柱产业、“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主动对接人才需求,大力拓展就业岗位;要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引导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继续引导毕业生到我市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功能区域就业创业。
(三)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各高校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多种渠道收集中小微企业的招聘信息,及时向毕业生提供和推荐,主动组织企业进校园招聘,为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牵线搭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四)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认真落实征兵任务。要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周、宣传月活动,对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等不同群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大学生征兵学费补代偿及退役学生的就业、复学升学等服务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大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确保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开展培养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要将国际组织基本情况、招聘要求、职业发展路径等内容纳入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为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和参加志愿活动等,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同时,各有关高校要根据国际组织人才需要,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采取有效举措,服务保障毕业生或者有关在校生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四、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一)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精准帮扶力度。要完善就业帮扶政策,建立精准对接服务机制,准确掌握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本人残疾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精准帮扶,精准组织用人单位开展特殊群体就业专题推介招聘活动;落实相关就业创业补贴,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创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率达到或高于普通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二)认真做好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坚持“一视同仁”,坚持“爱、严、细”,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提供精准就业创业指导,积极吸引和帮助毕业生在渝就业创业,使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率进一步提高。
(三)开展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和市级就业创业专家库资源,针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和个性化职业咨询,帮助他们提升求职技能,树立求职信心,把握机遇,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五、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各高校要系统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培训,着力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业指导能力。要不断完善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将课程与学科专业相融合。要不断提升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工作队伍。要结合实际落实政策,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适当倾斜。要对我市编制出版的就业教材按照新的教学要求进行修订改版。做好第三届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相关工作。
(二)做好大学生就业信息平台应用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就业信息二期平台的作用,促进与全国一体化服务系统的对接,实现国家、市和高校三级毕业生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分类分批扎实做好平台使用培训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应用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与市级平台链接工作,加强宣传推广,引导毕业生填写个人诚信电子简历,吸纳社会用人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做好平台使用人员培训工作。
(三)做好就业双选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积极主动开拓就业市场,围绕社会行业用人需求,积极开展人才供需交流活动,进一步整合力量和资源,举办多种层次和形式的双选活动。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继续有针对性开展“特色专场招聘”“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等活动,组织开展好市级综合双选、网络招聘和“送岗位进高校”活动,有关高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分片区组建区域就业联盟,实现区域高校之间毕业生就业信息资源共享。要充分发挥校园双选主体作用,提高招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严格校园招聘活动管理,加强对招聘企业的资质审核,严防招聘欺诈和求职陷阱,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切实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区县教育部门的协调沟通,努力实现有就业意愿的免费师范毕业生100%就业工作目标。
(四)强化精准服务。各高校要创新服务手段,准确掌握毕业生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实现人岗精准对接;要充分利用就业信息二期平台、手机短信、就业APP、微信等渠道,建立供需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采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针对毕业生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订制服务。要积极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类别的综合信息招聘服务平台,组织好网络招聘活动。
六、健全毕业生就业反馈调控机制
(一)加强就业数据统计和分析研究。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可靠。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就业数据实时更新。要深化就业创业数据分析研究,主动探索就业工作在高等教育教学中的指导作用,努力提高就业工作部门的职能地位和服务效率,为学校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二)做好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各高校要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尤其是毕业生在校和毕业半年后问卷调查组织管理工作,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和特点,努力提高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质量。在9月30日前发布本校初次就业率,12月31日前编制和发布本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三)健全毕业生就业反馈机制。坚持出口导向,建立就业与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的预警和动态优化机制,促进专业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发展有效对接。充分吸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适应国家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要求,加强统筹领导,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校上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要准确研判本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研究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排查,切实维护高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各高校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考核和定期督查机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二级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强目标考核,以督查促落实、以督查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保障。各高校要加大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和保障力度,切实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把就业创业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支出计划,满足就业创业工作的实际需求。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以大学毕业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我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熟悉和用好政策。要广泛宣传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典型事迹,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7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及启动完成时间安排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7年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工作及启动完成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重点工作 | 启动时间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做好第一批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自查和督查工作 | 1月 | 3月 | |
2 | 做好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申报推荐及迎检工作 | 1月 | 7月 | |
3 | 做好及时准确统计、报送各重要时间节点的就业数据和就业签约情况月报、周报工作 | 1月 | 12月 | 每年2月底、3月底、4月底各报送一次,自5月开始每周报送一次。 |
4 | 配合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 2月 | 6月 | |
5 | 组织全球生涯教练(BCC)认证培训工作 | 3月 | 3月 | |
6 | 编印2017年《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100问》 | 3月 | 5月 | |
7 | 组织就业创业专家库就业专家审核认定和新专家遴选工作 | 3月 | 6月 | |
8 | 组织就业、创业教材修订改版工作 | 3月 | 6月 | |
9 | 做好征兵宣传和服务工作,举办网上咨询周、宣传服务月活动 | 3月 | 9月 | |
10 | 做好重庆籍免费师范生就业工作 | 3月 | 12月 | |
11 | 开展市级双选、特色专场、送岗位进高校、就业帮扶、就业促进、网络双选、校企交流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活动,开展校园双选活动 | 3月 | 12月 | |
12 | 开展高校就业数据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与二期平台应用培训整合进行) | 4月 | 4月 | |
13 | 举办重庆市普通高校创业指导教师专题培训 | 4月 | 4月 | |
14 | 召开重庆市大学生征兵工作会 | 4月 | 5月 | |
15 | 举办第三届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 | 4月 | 6月 | |
16 | 组织重庆市大学生信息平台(二期)应用和培训工作 | 4月 | 6月 | |
17 | 举办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实践活动和创业大赛 | 5月 | 11月 | |
18 | 做好2017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及《报到证》打印发放工作 | 6月 | 6月 | |
19 | 开展2017年第四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工作 | 6月 | 9月 | |
20 | 全市和各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发布 | 8月 | 9月 |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
21 | 做好201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数据上报工作 | 9月 | 9月 | |
22 | 做好2018届毕业生资源信息编印工作 | 9月 | 10月 | |
23 | 编印发放《2018届毕业生就业指南》 | 9月 | 10月 | |
24 | 举办第三期“远郊高校就业援助计划-送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 | 9月 | 10月 | |
25 | 《重庆市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 9月 | 12月 | |
26 | 开展送创业政策及咨询服务进校园活动 | 10月 | 11月 | |
27 | 举办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创业骨干教师培训 | 11月 |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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